账号:
密码:
  金三离开的时候脸色是青的。
  第二天,那女人就被赶了出去,本来还想闹,被金三用性命威胁后灰溜溜离开了。
  从那以后,金三再也没把乱七八糟的人带回家过。
  外人觉得金三是个好父亲,原配死了这么多年,尽管在外彩旗飘飘,也从来不带回家里,觉得他念旧,长情。
  金三顺势而为,说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原配留下的唯一一个儿子。
  金岚听后淡淡一笑,什么也没说。
  至于为什么说‘暂时’呢。
  当然是近些年来,金三无论做什么事都一波三折,好运到头了。
  一开始还以为是金岚心情又不好了,可时间久了,金三发现不管金岚如何,他的运气都越来越差,从顺心如意变成了事事不顺。
  依金岚看,金三对他的耐心快要告罄了。
  一个习惯了高高在上的人,是无法再接受平庸的。
  坐久了,金岚有些累,动了动身子靠在床头,裤腿下是两条瘦的令人心惊的腿,闭目养神。
  “冯六的事不用管了,既然他不在意,你也不用多此一举,更何况……”
  金岚微微一笑,“没有价值的死人,提供不了什么有用的消息。”
  赵十一惊。
  少组长的意思是……冯六他们已经死了?
  冯六带走的人不少,就算真死了也不至于不留下一丝痕迹。
  可他们没看到尸体啊!
  几十号人,人间蒸发了一样。
  怎么可能?
  赵十想不明白,干脆不想了,反正一切听少组长的肯定没错,正想着,便听到金岚难得带了几分兴趣的声音。
  “你继续和我说说,那个归魔会的副会长,下城区人人赞不绝口,信服崇拜的人。”
  “是叫……墨忧,对吧?”
  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  第423章 那个病态偏执的游戏养成角色(62)
  “说起来那也是个聪明人。”
  赵十打起精神,将手下人收集整理的消息说给金岚听,话中难掩惊奇。
  “听下城区的那帮人说,墨忧八岁以前还是个爹不疼后妈不爱的,有个后妈带来的哥哥对他非打即骂,日子过得苦不堪言,能活下来都是个奇迹。”
  “后来不知怎的搭上了金钱帮的线。哦,金钱帮就是归魔会的前身,当时的金钱帮不过是四大帮派之一,远远没有现在统领整个下城区的威势。”
  “但自从墨忧认了王来为义父,一整个就是扶摇直上,父亲一家子死于大火,至于是意外还是人为有待查证,重要的是后面。”
  赵十吧说多了,拿起杯子往嘴里灌,见金岚难得饶有兴致,歇了口气继续,还加上了语气动作。
  “八岁之前墨忧过的是苦,就跟个乞丐没什么区别,但八岁之后,就跟转运了一样。”
  “不仅有了一个四大帮派之一帮主的义父,还在覆灭龙虎帮之后非常顺利地成为了少帮主,又过了一阵子,更是带来了剩下两帮的归顺。”
  赵十摸着下巴啧啧称奇,“自此之后,四大帮派归一,成为了现在的归魔会。
  在下城区的人眼里,归魔会几乎成为了他们的官方组织,有什么纠纷都找归魔会的人解决,简直不像个帮派。”
  “尤其是墨忧这位副会长,众人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,足智多谋是他,手段阴狠也是他,不过总体看来,还是夸他的居多。”
  金岚神色微怔,呢喃着某个字眼。
  “转运?”
  得到回应的赵十说的更加起劲儿,眉飞色舞,“可不是嘛,八岁之前过的惨兮兮,八岁之后风生水起,更是成为了归魔会副会长。”
  “天底下聪明人多吗?多,非常多,可那些人为什么没混出个名堂?虽说个人能力必不可少,但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,运气也是成就的一部分嘛。”
  在赵十看来,墨忧的运气非常好。
  正说到兴头上,抬头一看自家少组长似乎在沉思,识趣的他默默闭上了嘴。
  说起来少组长的运气……也不错?
  只不过那些运气好像都在少组长的父亲身上,虽说也能惠及自身,但终究不如幸运眷顾本人。
  这么一来,赵十反而不知道少组长的运气是好,还是不好了。
  说好吧,被金三从好吃好喝供着,吃饭喝水洗衣服都有专门的保姆负责,谁要是惹少组长不开心了,少组长一句话,金三就会立马处置了那人。
  哪怕是他的心腹,是死是活也不过是少组长一句话的事儿。
  若是少组长对哪样东西感兴趣了,派人跟金三说一声,第二天东西就会出现在面前,类似的事还有不少,一时半会儿说不完。
  总而言之一句话,跟金龙组有仇的人也不得不承认,金三对这个儿子是真的掏心掏肺的好。
  赵十怎么想的金岚没兴趣知道,脑海中某个沉寂多年的念头再次浮出水面,半晌,他招了招手。
  “你去……”
  听着耳边的话,赵十先是惊讶,不解,紧接着所有情绪隐去,认真点头,“您放心,包在我身上,只不过……”
  金岚知道他想说什么,“不用管他,就说是我吩咐的。”
  至少目前,金三不会和他撕破脸。
  有了这句话赵十就放心了,眼看时间差不多了,为了不引起怀疑,他起身离去,没成想被叫住。
  “您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?”
  坐在床上的瘦弱少年眼中的情绪赵十看不懂,只听到了一句莫名的话。
  “赵叔,如果,我是说如果。”金岚抬眸,语气轻轻,“你有一天预知到了自己死亡的时间,会怎么做呢?”
  赵十搓搓手,心有疑惑,但还是实话实说,“混帮派的不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嘛,我的话,在死之前一天肯定花光所有的钱,吃最贵的菜,穿上最好的衣服,然后躺在床上等着时间到。”
  他嘿嘿一笑,“到时候两腿一蹬,管他身前身后。”
  挺符合赵十印象的发言。
  莫名其妙的问题,随口一说、顺从本心的回答,赵十没放在心上,他脚步匆匆开始忙着金岚吩咐的事。
  一开一合的门切断了一闪而逝的光,再次陷入黑暗的房间,只剩下了金岚一个人。
  习惯的孤独不再是孤独,这种生活,金岚已经过了十二年,只看外表,谁也不知道他已经二十多岁。
  孱弱的身躯,不健康的惨白肤色,多说几句话就会累的咳嗽,那些夸金三对儿子真心疼爱的人若是看见他,一定会缄默不言。
  被好吃好喝伺候的人,再不济也是胖的走不动路,怎么也不至于到金岚这种地步,更何况金三送来的都是最好的吃食,每次也都被吃个干干净净。
  可他的身体还是一天一天变成了如今的模样,仪器显示一切健康,但健康的人不会走路都困难,力气连十岁孩子都不如。
  “咳咳……”
  剧烈的咳嗽仿佛要把肺咳出来一样,他总以为自己活不了多久,可事实是痛苦地活了一年又一年。
  金岚有一个秘密,谁也不知道的秘密。
  他出生时便有了记忆,生而知之不过如此,且从三岁时,便开始做梦,每夜不断。
  一开始,梦中的他会变成另外一个人,男女老少、各行各业,但无一例外,这些人都会在某天突然得到机缘。
  突然变得聪慧异常、得到数不清的贵人相助、运气好到逢赌必赢、能听懂动物讲话等等……
  金岚在梦中附身到这些人身上,不能说话不能动,像一个沉默的旁观者。
  看他们从平平无奇到如有神助,看他们控制不住欲望失去本心,走向自我毁灭,看他们死状凄惨。
  而每当附身的人死去后,他又会梦到下一个人。
  刚开始金岚害怕过,强撑着不入睡,可人怎么能一直不睡觉?
  每到十二点,他就像定了闹钟一样强迫进入睡眠,后来,眼看着反抗不了,金岚认命接受。
  每晚的梦境扑朔迷离,他一晚上梦了一个人的一生,醒来后又什么都不记得,后来干脆将其当成了电视剧,苦中作乐。
  一切的转折点是在三年前。
  那天晚上的梦与此前都不一样,金岚记得非常清楚,那是一个女人,一个美艳无比又聪明绝伦的女人。
  也是唯一一个看见他,与他对话的人。
  雨夜,黑衣,红唇。
  一把伞,一支枪。
  废弃高楼中数不清的枪口对准了她,为首的男人举着枪的手都在发抖,远远看去,像是女人包围了他们。
  他们的谈话金岚只能偶尔听清。
  “你……自私……”
  “交出……上城区……不杀……”
  嘈杂让女人不耐烦地‘啧’了一声,掏了掏耳朵。
  “一群蠢货。”
  一句话捅了马蜂窝。
  男人们唾沫星子横飞,金岚就算听不清,看模样也知道他们骂的有多脏,他眉头一皱,耳边传来一声轻蔑。